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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嘉兴遴选考试:嘉兴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14人公告

2020嘉兴遴选考试 2020-10-13 17:48:4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干部资源调整配置,推进干部有序流动,提升素质、改善结构、增强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的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

二、交流的职位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共14个(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较好,对党忠诚,道德品行端正;

2. 事业心、责任心较强,有较好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作风扎实,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4. 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8.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9. 试用期已满。

(二)资格条件:

1. 报考正股级(含相当职级)职位的资格条件:现任正股级(含相当职级)职务,或现任副股级(含相当职级)职务满2年,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且2019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相对靠前(列前50%),或近5年被国家部委、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设区市以上部门表彰、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的,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的,可放宽至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 报考副股级(含相当职级)职位的资格条件:现任股级(含相当职级)以下职务,2019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相对靠前(列前50%),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的,可放宽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并符合报考职位类别的其它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自主竞岗交流的人员,应当报考与本人编制性质相对应的职位,且不得报考本人编制所在单位职位。镇(街道)人员报考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须在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部门条线有明确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转任、转隶、遴选到现单位未满一年的;

5. 军转干部到地方任职未满一年的;

6. 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四、交流的程序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组织考察、提出人选、决定任用、结果公示和任职管理等环节进行。

1. 发布公告。市竞岗交流办在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竞岗交流职位,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宣传发动。

2. 报名调剂。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8:30--2020年10月16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向目标职位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目标单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交流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期间,在报名系统内可实时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调剂,允许报名人员根据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改报其他职位,每人限调剂一次。

3.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目标单位自报名开始后同步实施,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参加本次竞岗交流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的有关要求,以及是否存在不得参加本次竞岗交流的有关情形。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到3:1的,取消招考计划,相关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贯穿交流全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本次竞岗交流资格。

4. 综合比选。综合比选由目标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内组织开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竞岗演说等形式,每个职位按照比选得分高低取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综合比选期间、确定考察对象之前,报名人员也可决定是否放弃进入考察环节,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取消本次竞岗交流资格,考察对象是否递补由目标单位党委(党组)商市竞岗交流办决定。

5. 组织考察。考察由目标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职位胜任度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查核个人档案。考察组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排出先后次序,向目标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任用建议。

6. 提出人选。目标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并报市竞岗交流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7. 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目标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以票决的形式决定各职位拟交流人选。若票决中建议人选得票不过半数,或者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报经市竞岗交流办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

8. 结果公示和任职管理。市竞岗交流办通过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对拟交流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廉政知识考试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有影响使用情形的,取消交流资格,由目标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须重新公示。经公示不影响交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事业人员交流的,须按职位类别及等级重新聘任。现任中层正职报考中层副职并转任的,按目标单位职位职务层次确定相关待遇。

9. 其他事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的拟交流人选,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责令原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依照违反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市委组织部统一抽调或挂职的人员报考并交流的,应在抽调或挂职期满、工作结束后至履新。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潮乡党建网()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实施方案中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至2020年9月30日。涉及“以上”“以下”“以后”的,均包括本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竞岗交流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

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一览表

 

海宁市竞岗交流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原标题: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zg.gov.cn/sub/articledetail.html?id=1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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