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海盐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为人谦和,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药学、预防医学、生物医药及食品相关专业;
4、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27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海盐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9月4日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由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选聘。
2、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持《嘉兴市海盐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进行。
(四)办理转任手续
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北路225号房地产大楼9层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罗芳。
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7日
选调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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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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