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宁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4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经海宁市有关部门同意,海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4名。具体的招聘部门、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薪酬待遇
经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薪酬待遇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保障制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具体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能适应加班及夜班,热爱公安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8周岁(即1987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4月14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4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件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4月14日。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9时-2026年4月20日17时。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间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潮城e警”进入“在线报名入口”直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辅警1、辅警2、辅警3岗位:0573-87242013、19548072315(徐警官);辅警4岗位:0573-87233168、19534211715(夏警官);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6年4月14日9时-2026年4月20日17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技能实操测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实操。
1.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列为笔试对象,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技能实操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确定技能实操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实操测试内容为上机考核,考核内容为与报考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满分100分;考生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根据需求提前装好相关工具软件(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技能实操测试成绩占50%合成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等,则以技能实操测试成绩高的在前),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技能实操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实操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分别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以此类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聘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0.5的比例(四舍五入)列为海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拟聘公示之日起算)。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技能实操测试、面试)考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应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x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原标题:海宁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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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嘉兴中公教育
(ID:jxzg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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