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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医疗事故的处置考点总结

浙江中公教育 2022-01-19 14:24:4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浙江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 :【医疗事故的处置考点总结】。医疗事故一直是医疗领域的热门话题。那么在医疗事故的处置中有哪些常考内容呢?

报告 内部报告 医务人员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最后再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外部报告 1.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若发生下列重大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12小时内报告。如: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历资料的复印 患者有权查阅、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客观性病历资料。 如: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病历封存与启封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如: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2.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4.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尸检 1.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 小时内进行尸检。
2.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 7
3.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
解释通报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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