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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传染病疫情的上报

浙江中公教育 2022-01-19 14:27:0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浙江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 :【传染病疫情的上报】。这一部分知识点不论是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招聘当中还是再执业医师考试当中均有涉及,除此以外,这一部分知识对于大家的临床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接下啦我们就进入到学习当中。

首先我们先了解,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由谁来进行上报:

(1)责任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义务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其次我们再来了解传染病的上报时限: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甲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卡通过网络报告。对于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或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实施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最后给大家补充一下我们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都有哪些:

1.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7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致病性禽流感、麻疹、肾综合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20年新增)。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本办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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