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浙江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2022浙江医疗招聘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们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之后进入医院后需要了解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一些需要注意的部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而设立的。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赔偿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1)近亲属不明的;
(2)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
(3)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
(4)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该缺陷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生产者和该不合格血液的提供机构。需要赔偿的,由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患者利益,方便索赔,《侵权责任法》规定,对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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