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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笔记二

嘉兴中公教育 2013-09-11 10:18:39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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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教育法令根基常识

学科定位:教育法是教育科学与法学的一门新兴交叉边缘学科。依法治教已成为世界教育成长的根基趋向和显著特征。依法执教的过程世界上教育和法这两种社会现象有机连系的过程。广义的教育法,是指浮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拟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勾当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点:

1.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勾当的行为规范

2.教育法是由国家拟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浮现

4.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5.教育法是教育客不美观纪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的素质:

1.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整体老爷和配合意志的浮现

2.教育法所浮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糊口前提所抉择的

教育法的根基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标的目的性原则

2.浮现教育的平易近主性原则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4.确保教育的计谋性原则

5.遵循教育成长的客不美观纪律性原则

教育法的浸染分作规范浸染盒社会浸染。

教育法的规范浸染:1.指引浸染;2.评价浸染;3.教育浸染;4.展望浸染;5.强制浸染

教育法的社会浸染:1.保障教育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2.保障煎熬油的正确标的目的,落实教育优先成长的计谋地位;3.促进教育的更始和成长;4.维护其教育法令关系主体的正当权益

教育法令律例的结构:1.假定;2.措置;3.法令后不美观

教育法令轨则的类别:1.授权性轨则和义务性轨则;2.强制性轨则和肆意性轨则;3.确定性轨则、委宛性轨则和准用性轨则

委宛性法令轨则,又称费确定性法令轨则,是指没有明晰划定行为轨则的内容,而委宛某一专门机关加以确定的教育法令轨则。准人道轨则是指没有直接划定某一行为轨则的内容而是明晰指出在这一行为轨则的问题上饮用某项划定的教育法令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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