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2人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需求

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2008年8月3日以前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嘉兴市[五县(市)二区]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及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8月3日至8月12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00.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18日9:00至8月21日17:00.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由南湖区人民法院自行组织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听打与看打各占50%。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亚伟速录机、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双拼、郑码、搜狗或者其他。听打速度为120字/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比80%、20%。
(2)考试时间为8月22日,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由南湖区人民法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南湖区人民法院安排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南湖区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补录
本次招录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招录单位根据一年内出现司法雇员减员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补录人选,在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七)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经历计算至2026年7月31日,户籍以2026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法院,联系电话:0573-8231819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 82318119.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3日
原标题:招聘,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6年招录司法雇员2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4sza1Vyg_Q4ge7Yi6jJ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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