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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因发展需要,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简称嘉兴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是嘉兴市文联主管、专注文学创作培育与文化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全国文学院联盟成员单位、浙江省文学院馆联盟首届轮值理事长单位,著名作家黄亚洲、余华曾在此工作。本院立足嘉兴革命文化和历史文化的文学沃土,集创作扶持、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精品推广、社会服务于一体,是联结本土作家、培育文学新人、服务市民文化的核心文学阵地,声誉卓著。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6月1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6月1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从事文学创作,具有较为全面的文化素养,较高的原创能力和创作水准,形成较为明显的个人文学风格,并具备一定的创作潜力,有较长远的创作规划。要求2021年6月11日以来文学创作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全国重要文学期刊(《人民文学》《散文》《诗刊》《收获》《十月》《江南》等)上累计发表作品30万字以上或翻译作品40万字以上的(诗歌按10行1000字计);

2.曾在国内公开出版文学著作(含小说、散文、诗歌集等)3部以上(翻译作品4部以上)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现在职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截止。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PDF格式,见附件1)、水平评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和水平评价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以文件夹名为“嘉兴文学院+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jxswenlian@163.com。纸质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WORD格式和带签名的PDF格式各1份,黏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反映个人文学创作水平、业绩的证明资料(按附件2提供);

(6)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文艺嘉兴”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本次招聘按1:2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文联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笔试、专业水平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当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6人(含16人)的,则需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确定专业水平评价和面试人选;当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16人的,直接进入专业水平评价和面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学综合知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水平评价环节的考生,携带报名所列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专业水平评价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

3.专业水平评价。主要由文学领域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业绩材料评审考生的文学创作能力素养,满分为100分。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及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水平评价(50%)+面试成绩(50%),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水平评价得分高者排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步公布于“文艺嘉兴”微信公众号,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艺嘉兴”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市文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文联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发布在“文艺嘉兴”微信公众号上,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5.应聘人员可于工作日9:00-11:30或14:00-17:00电话咨询。如有相关材料需要邮寄,寄送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紫阳街191号市文联办公室,邮箱:jxswenlian@163.com,邮编:314001.

联系人:钟老师(报    名)   0573-89999713

刘老师(水平评价)   0573-89999707

监督电话:0573-82521800

附件:1.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2.专业水平评价材料提交清单.docx

3.专业水平评价材料汇总表.docx

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6月11日

原标题: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jiaxing.gov.cn/col/col1229289160/art/2026/art_03ad9e8b314440fcbc66b4188a1aeb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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