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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名公告

海宁市人才网 2023-09-08 10:49:53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3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名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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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实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由市水利局代管,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运行管理岗位1名

财务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运行管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具有嘉兴市(含五县两区)常住户口的人员,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

财务管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士学位,财务管理、财务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嘉兴市(含五县两区)常住户口的人员,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财务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特定关系人)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证券类投资除外)的。

(5)本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6)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只注册或不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笔试成绩低于50分(100分制)以下不予通过,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前由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

(7)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9)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其他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按规定报到的,经招聘小组商议决定是否替补,如决定替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如招聘小组视为无合格录用人员的,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参照公司薪酬办法确定。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水建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 87290337

监督电话:0573- 87290309

附件:

水利建设附件.docx

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7日

原标题: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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