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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招聘优秀人才13名公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2-04-26 21:35:51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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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师资现状和 2022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 2022学年招聘优秀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 1986 年 4 月 29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 40 周岁(即 1981 年 4 月 29 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条件(见附件 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平湖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目录》五类人才的(见附件 3)。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3.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 QS 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 200 名高校的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22〕1 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

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 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 100 名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等以上荣誉之一的,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国家集训选手、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 20 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 15 名)、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 5 名和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前 3 名等成绩之一的。

7.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等以上荣誉之一的,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国家集训选手、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 20 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 15 名)、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决赛单人赛项前 10 名、双人赛项前 7 名、三人赛项前 5 名的选手)、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 5 名和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前 3 名等成绩之一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

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9:00 起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16:00。报考人员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zp.phedu.net),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仅注册不报岗位,

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高校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扫描件;

(2)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专业证明扫描件;

(3)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 1 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5 月 9 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 年 4 月 29 日 9:00—5 月 9 日 16: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平湖市教育局 2022 学年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经资格复审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数超过 1:6比例的则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签约

1.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2.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3.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

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 2022 年 8 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才政策

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摘录内容见附件 3)执行。

五、其它说明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留学人员须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6.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金老师 0573-85236899- 8 -

陈老师 0573-85236887

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19551

附件:

1.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招聘优秀人才岗位需求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平湖市教育局 2022 学年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平湖市教育局

2022 年 4 月 26 日

原标题: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hu.gov.cn/art/2022/4/26/art_1229404511_4918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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