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
海宁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1名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考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协警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拥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海宁市户籍(以2022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年龄要求18-30周岁(1991年3月11日至2004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8时至3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11日8时至3月18日17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法院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信息;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考人民警察招录办法实施,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体能测试分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共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终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笔试分数出现相同情况下,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待定。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面试前,由海宁市人民法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依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出现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17163
监督电话:0573-87017005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0日
原标题: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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