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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在2021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成绩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的,均可获得由国家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将证书领取事谊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领取地点

海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号楼411室(海宁市康乐路158号)

三、其他事项

1. 领证时请带上身份证,代领的话请带上双方身份证

2. 报名时要求邮寄证书的不需要到现场领取,证书将于下星期通过顺丰寄出,请注意查收。东方学院考生要求邮寄到学校的证书下学期开学再寄。

3. 各位考生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成绩,6月份的测试成绩估计要8月中旬才能查询。

4. 不明事谊请与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7233406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1年7月23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DHsAR9JGIZHjjfXSn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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