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海盐澉浦镇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2人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充社区专业人员力量,经报请县委社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要求 | 优先条件 |
澉浦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 2 | 不限 | 澉浦镇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4日后出生)。 | 中共正式党员优先,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
备注:户籍地以招聘公告发布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澉浦镇政府三楼316室(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澉浦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所在党组织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澉浦镇人民政府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加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凡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均可根据优先条件予以加分。具体项目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退役军人的加1分。
2.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含30人),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名人数少于30人时,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后如遇放弃,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五、咨询电话 0573—86565337
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原标题:澉浦镇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rsrc.com.cn/ww/a/b/wwab_newsdetails.html?selected=9ymr32k0&key=5cylaock&on=5cylaock&articleid=ff8080817a7e0d61017a7e9d63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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