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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兴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2人公告

海宁市人才网 2021-07-06 19:28:59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辆停泊公司”)是由海宁市城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城市道路停车、场库停车服务及相关技术和设施的开发、投资。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出纳1名

运营管理科管理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海宁市户籍(截止到2021年7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年限截止至2021年7月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出纳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1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office办公软件。

2.运营管理科管理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年及以上3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员工素质培训等经验和较强的队伍管理能力,物业、保安管理者优先;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office办公软件。主要负责收费员队伍管理和停车收费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2日16:00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具体按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3758347193

监督电话:0573-87215123

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原标题: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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