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招聘下属企业副总经理1名公告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海盐兴农供销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要求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司工作的。
二、报名方法
1.网络报名。有意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原单位劳动合同及获得职称证书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xn2020@163.com。
2.参加面试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3.报名时间:6月24日—6月26日;咨询电话:15167367579(小汤)。
三、资格审查
公司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本《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者,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名者。所有报名材料由公司统一管理,恕不退还。
四、面试
1.面试由公司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其岗位专业认知和理解、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不满60分者予以淘汰。候选人面试得分,取所有面试官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第一名确定为考核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公司负责实施。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本次考核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被录用人员应填写《公司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属在职人员的,应由本人负责办理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
2.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录用对象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确定。
海盐兴农供销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原标题: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副总经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rsrc.com.cn/ww/a/b/wwab_newsdetails.html?selected=9ymr32k0&key=5cylaock&on=5cylaock&articleid=ff8080817a170dfb017a18fdede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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