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招聘编外人员2名公告
根据《南湖区区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施行)》(嘉南国资委〔2009〕19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见附件1。
二、待遇
1.岗位性质为国有公司编外员工,享受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湖区国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南国资委〔2016〕131号)标准执行。
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南湖区国企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21年3月27日2月28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称、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6)任职经历社保证明。
报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206办公室 。
联系电话:13905739782(王先生);
13957350665(吴女士);
13356029790(董女士)。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将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如发现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阅卷结束后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将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则同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页面向社会公布。
6.体检和考察。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
7.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选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页面向社会公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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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2.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1/3/18/art_1581096_59018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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