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文职雇员1名公告
为充实我市消防基层力量,现公开向全市招聘1名文秘人员。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嘉兴方正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文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写作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4、要求应聘者为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需要提供报名表(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近期一寸彩照。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5日。
现场报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海宁市海洲东路119号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二楼205办公室。
网络报名:请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387992946@QQ.com。报名结果会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备注: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加上报考岗位,例:李四+文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资格审查:
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时间,集中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岗位报名不足3人的,直接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报名3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3、招聘方式:
组织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写作、文字处理及综合分析能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最终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者录取。
4、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5、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录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17333 沈喜(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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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文职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artv?ai=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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