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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嘉兴事业单位招聘:海宁市司法局2020年下半年度选任人民陪审员7名公告

因知识产权等专业审判实践需要,经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一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2020年下半年度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7名海宁市人民陪审员,现由海宁市司法局会同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如下: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海宁常住人口。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它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范围

(一)现任和历任人民陪审员;

(二)现任和历任人民监督员;

(三)现任和历任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员;

(四)曾经或已列入海宁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库的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待遇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每参加一个案件的审理活动,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六、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

本次选任因知识产权等专业审判实践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部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七、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

1.填报《海宁市人民陪审员选任个人申请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需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同纸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如申报表电子表中插入照片的此项可不提供;

5.个人申请原则上须本人提交材料,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如材料通过邮寄,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进行当面审核。

(二)组织推荐

1.经被推荐人同意,填报《海宁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组织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加盖推荐部门(单位、组织)公章,其中被推荐人自愿、有无不适格情况说明处要由被推荐人本人签名;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纸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或证明意见加公章;

3.被推荐人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如申报表电子表中插入照片的此项可不提供;

5.需由推荐部门单位组织统一提交相关推荐材料,并携带被推荐人学历证书原件。

(三)提交或寄送地址和电子邮箱

1.提交或寄送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467号市司法局306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寄送请寄挂号信,邮政编码314400。

2.申报材料电子稿需同发海宁市司法局政务邮箱或政务OA(海宁市司法局)。

八、选任程序和方式

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按照“名额确定--选任公告--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超出应选人数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程序进行。

本次选任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等于或小于7人,直接确定拟任命人选进入任前公示(缺额本次不再增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7人,则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7人。

九、公示、任命、宣誓

(一)海宁市司法局会同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后确定的拟提请任命人选,由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三)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应当公开举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由海宁市人民法院会同海宁市司法局组织。

十、公告期和申报期

本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即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申报期为五个工作日,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告期内可申报。

十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海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水月亭西路467号),联系人黄敏洁 李枫宇 。

海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钱江西路86号),联系人钟秀 。

附件1:海宁市人民陪审员选任个人申请表

附件2:海宁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组织推荐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x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司法局2020年下半年度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0/7/1/art_1688518_12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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