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未按原定日期领取普通话证书的,请于5月28日前来领取。具体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0年5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2:00—16:00
二、领取地点
海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号楼411室(海宁市康乐路158号)
三、其他事项
1.领证时请带上身份证,代领的话请带上双方身份证
2.东方学院考生的证书已经于上周五通过顺丰寄出,请注意查收。
3.考生可登录查询自己的成绩(登录网站后,选择左边成绩查询讯飞测试软件,输入姓名及身价证)
4.不明事谊请与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5月25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vl9gdSgc2QZ_eT_jus5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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