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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嘉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之期间

嘉兴中公教育 2016-08-12 09:31:21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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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时间。狭义的期间指的是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

(一)法定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行为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实施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而不遵守法定期间,行为主体则丧失了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某种行为的权利,即使进行了该行为,也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比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了该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行使上诉权的机会,即使坚持将上诉状提交给法院,也不会产生上诉的法律后果。

(二)指定期间

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诉状的期间、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间等。指定期间在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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