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社区工作者招聘:2015年嘉善县天凝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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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发展基础,为天凝镇省级中心镇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善委〔2012〕6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从4月份起开展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主要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岗位定性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实行“县指导培训、镇统一招聘、镇村(社区)共同管理使用”的协作模式。其主要职责是在镇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在村(社区)宣传委员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围绕中心大局,策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维护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运作,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长期、有效、持续运行;
4.培育群众文艺爱好者、文化骨干和带头人、积极组建基层文艺团队,发现并挖掘基层文化人才、文艺作品、文化创新等各类资源;
5.根据辖区内历史文化特点,配合镇文化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6.加强与镇宣传文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有关文化活动的宣传推广和信息上报工作。
7.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实践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文化服务技能;
8.在完成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的基础上,参与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计划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9名(南星村、戴西港村、凝北村、东方红村、凝南村、天凝村、光明村、新联村、欣杨村、宏杨村、翁村村、三店村、麟溪村、三发村、联谊村、马塔塘村、天凝社区、洪溪社区、杨庙社区各1名),具体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宣传文化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 户籍(含原户籍)在天凝镇所辖行政村、社区(以2015年4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 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5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包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6. 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三年内受过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到镇公开招聘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文化站 电话)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①两张近期正面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荣誉证书;⑥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报名表》和《赋分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镇公开招聘办公室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宣传文化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为5月9日上午8:30——10:30,地点:天凝镇社区教育中心(天凝镇洪溪社区南新路143号)。
(2)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天凝镇社区教育中心(天凝镇洪溪社区南新路143号)。
(3)赋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可根据有关项目予以赋分,经镇招聘办审核后进行赋分公示。赋分最高限额为5分,具体项目为:
①本科学历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1.5分;
②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加1分,具有专业技术证书的加1分(比赛活动类证书一律不加分);
③县级以上综合先进荣誉加1分(由党委、政府颁发的)。
④经公开招聘的现任村(社区)后备干部加1.5分。
(4)成绩。考试成绩以笔试分数按40%,面试分数按60%,两者相加后再加上赋分确定总成绩。有关笔试成绩、面试分数、总成绩和入围对象均向社会公布。
4.体检与考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镇招聘办组织到相关机构进行常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镇招聘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内容为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由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二年合同期满后,视情续订。具体工作安排由镇统筹考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凝镇人民政府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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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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