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常识判断(7.4)
嘉兴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常识判断(7.4)
1.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 )时,可以延期审理。
A.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
B.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严重分歧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D.公诉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尖锐对立
2.
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侦查人员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下列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
A.脚印
B.铁棒
C.匕首
D.口供
3.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4.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马某被判拘役,其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周某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韩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其声称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5.
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参考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延期审理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或者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有无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只有口供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
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4.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无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5.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国国籍,所以不能作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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